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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审计厅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相互交流了近期检察机关与审计厅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协调配合等情况。研究部署了审计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警示教育、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等工作。自治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旭江,审计厅副厅长、厅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吕靖原,自治区纪委驻审计厅纪检组组长、厅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玉璋出席会议,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和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审计厅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及厅法制处等30多名同志参加会议。
厅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审计厅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吕靖原副厅长对做好审计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审计厅党组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力争在2008年建成“无职务犯罪单位”。二是积极组织集体学习,全面完成“五个一”教育。厅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聘请专家讲授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年内,组织观看一部预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每人阅读一本预防职务犯罪、廉洁自律的书籍,写一篇心得体会,达到闻者足戒,警钟长鸣。三是利用网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工作。四是搞好处室和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处室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支部中心工作,同审计任务一起安排、部署。五是建立审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和合力。对关键岗位、环节、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建立监督档案,认真执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监督卡》、《审计组纪律作风情况汇报》、述职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廉政责任一票否决制、环节干部任前公示制和廉政谈话制。六是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纪律教育和廉政建设,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落实厅党组提出的保持“六个健康”、党员干部争创“五个模范”具体措施。
王玉璋组长,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审计行业的特点,对审计机关干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纪律严格、行为自觉、教育经常、制度规范、监督经常、生活清苦”的要求,从反腐倡廉、勤政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审计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旭江组长代表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审计厅近年来在审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和今年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中,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审计厅法制处就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配合、沟通、开展警示教育和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议现场

吕靖原讲话

王玉璋讲话

会议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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