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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我区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6至9月,自治区审计厅将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对我区2006至2007年度排污费及其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面为100%。
这项审计按照自治区审计厅“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上审下”与 “同级审”、“交叉审”相结合的组织方式。自治区审计厅除审计自治区本级外,对6个盟市及所属的13个旗县实施“上审下”;此外,各盟市审计机关除对本级审计外,对盟市所在地和所属重点旗县实行“上审下”,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交叉审”。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以环境保护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为主线,以排污费的征缴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重点,通过对排污费及其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掌握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污染防治的资金规模和使用效益情况,评价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的进展效果,揭露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促进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
者项审计政策性强、专业性高,为保证质量,自治区审计厅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区环保专项审计工作,并下发了《2008年全区排污费及其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统一了组织形式和审计范围、内容,明确了审计目标及重点。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专门下发了《关于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盟市环保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并以此次审计为契机,推动我区排污费则额征缴、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实施阶段计划于今年10月底全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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