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 创新发展 做人民满意执法机关
| [ 作者:包头市审计局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304 | 更新时间:2007-5-25 | 文章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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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包头市审计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思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贯彻依法审计、创新发展、执法为民工作思路,使审计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 严格依法审计 包头市审计局是隶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从事审计监督的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审计监督。其执法机构和权限在审计法中有明确规定。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进行。按照审计机关的职能性质,将审计执法职能按照专业分解到各个业务科和法制机构。同时,2002年10月我局就成立了审理委员会,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对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议,是审计机关的执法领导组织机构。与此相适应建立了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计报告制度。依照每年的审计项目计划,具体将审计项目及其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审计业务科,落实到每个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审计组必须有二人以上的审计人员才能进行审计执法。审计通知书、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严格按照审计机关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备案等制度执行。建立了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档案健全,并且按规定进行了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和备案。依法活动公正、独立,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多年来,没有发现审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有违法违纪的执法行为。也没有发生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被纠正或撤销的情况。严格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法定范围内进行授权和委托,不存在擅自授权、委托给其它组织实施审计的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了缴罚款分离制度。 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近年来,我局在学习和理解审计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如:《包头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责任制》、《包头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包头市审计局审计复核和审理工作暂行规定》、《包头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指南》、《包头市审计局三级复核责任制度》。实践证明,这些规章和制度对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评估和追究违反审计项目质量规定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落实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第三,认真进行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的分解,进一步落实了执法责任。第四、推行了一套审理、复核工作程序和适用文书底稿,比如;复核材料台帐、复核工作记录、复核情况一览表、科室审核意见单、复核意见书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计执法责任制度并且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每个审计项目进点时,都要公开审计程序、审计目的、审计纪律、审计内容,结束时,还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在对每个审计项目都要进行复核的基础上,召开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讨论。我们也经常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计算机和英语等培训,严格行政执法。 市局和旗县区审计局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审计署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执法质量要求,全面规范审计行为,对于审计过的审计项目,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评价恰当,处理处罚适当。同时充分发挥三级审计复核的作用,严把质量关,降低审计风险。市审计局对每个审计项目都进行三级复核、审理委员会审定审计报告制度。首先是审计组长对本组审计人员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及其证据进行一级复核,对遗漏和证明力不足、实施不规范的审计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是业务科室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对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小组审计报告等进行二级复核,确保审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第三是法制科及其专职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进行三级复核,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进行全过程审理,出具复核意见书,督促审计人员及时进行改进。每年年终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和上述制度的规定由局内组织办公室、法制科及其有关管理科室对所有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检查,按照检查结果确定分值,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打分,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和公务员年终考核内容。每年检查的审计项目案卷都在百卷以上。通过检查,及时纠正了部分审计证据不充分,审计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报告内容不完整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几十类问题。通过这些措施,审计项目在审计证据、底稿、审计报告以及审计决定落实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对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中严格执行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听证、行政复议和政府裁决制度,以保障被审计单位享有法律救济的权利。 三、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 首先,进一步加大审计法规和其它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运用自学、科内学习、专门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对于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准则特别是审计署5、6号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其次是积极提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监督活动及其成效。第三、充分发挥市局局域网的作用,在局域网上建立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交流互动平台,及时公布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动员广大审计人员在局域网的平台上交流学习体会,进行专题讨论,以利于总结审计经验,创新审计方法。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促检查,定期报告制度。市审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旗县区审计机关也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依法行政情况检查报告和奖惩制度,建立了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四、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各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独立,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促进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了上下联动制,保证了机关内部、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衔接顺畅,运转协调。二是坚持了预公开制。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内部财务、行政、接待等管理规定,审计公开办事原则、程序、标准及方法。三是坚持评议考核制度。坚持和不断完善了业务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事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年度综合考核评议制度。四是坚持了责任追究制。使广大审计干部更加确立了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理念。五是坚持了公示制度。公开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权利和义务、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程序和期限、审计机关权利、被审计单位权利、审计处理处罚法律法规依据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六是坚持了服务承诺制。严格落实审计组进审前全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党风廉政行业作风监督卡和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回访制度,并设立举报电话。今年共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党风廉政行业作风监督卡120余份,收回110份;对40多个单位进行了回访,从回访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对我局的廉政建设及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是满意的。 五、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 为做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审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三个意识。一是责任意识。要求审计人员要从维护国家和法律尊严出发,在整顿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担当好“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二是宏观意识。善于调查分析,从日常审计中发现和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三是服务意识。在审计中要首要考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有利于经济强市建设,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发展为标准,为全市的经济发展、被审计单位的发展服务。 (二)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公正执法。首先建立了全过程审计控制制度,实施了审计操作指南。其次继续严格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审计检查权和处理权,确保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秉公执法。将来还要逐步试行审计公告制度,增强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在人才培养上有所突破。继续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了审计业务、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计算机、外语等培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通过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人员依法从审,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由于我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审计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至2006年底,两级审计机关2006年共审计340个单位,比去年同期增长8%,审计调查54个;查出违规金额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管理不规范金额3.8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9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574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406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18亿元。现已上缴财政金额1.98亿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57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205万元,共计促进增收节支2.66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91亿元。核减工程项目投资额6999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160篇。在审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也有了新的进展。被自治区人事厅、审计厅评为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评为“五五”普法、人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54个单位中排名第八。2004、2005、2006三年连续被市委、是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04、2005年被区厅评为审计工作综合考核一等奖。2006年为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004年被审计署评为审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获2004、2005年度市属文明机关,获2005年昆区依法治理人民满意单位。2006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使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政务公开工作做的更好,使全市审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包头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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