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
| [ 作者:机关党委 | 转贴自:本站原创 | 点击数:266 | 更新时间:2007-4-10 | 文章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 | |
|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审计署、自治区文明办和区直机关文明委的统一部署,经厅党组同意,结合实际,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为实现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完成好审计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切实加强厅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正确的理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争做“五个方面的模范”、“六个方面的健康”。 着力营造全厅上下聚精会神做好审计工作,一心一意谋求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做到社会和公众对审计机关的创建活动认同度高,让人民群众满意,保持好“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审计工作实践。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加强社会公德、审计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审计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大力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要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审计业务和计算机知识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满足干部职工的文化、教育和身心健康的需求。 (四)加强和谐机关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个人成长进步。认真解决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机关内部文明礼仪、治安防范、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等项工作的管理,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生动活泼、安全有序的良好氛围。 (五)每年年底进行先进集体和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由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成员由厅领导和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组长由厅长长江同志担任。
|
|
| 下一篇文章:审计厅党组成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 上一篇文章:审计厅党组关于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