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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安国在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07-8-22 来源:admin 浏览:    字号: [ ]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度工作任务。

    下面,我受署党组的委托作工作报告。

    一、2006年主要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及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以“内抓机关管理、外抓审计纪律”为重点,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审计署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干部廉洁从审意识。

    各级审计机关以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为目标,深入开展对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组织开展了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和《江泽民文选》,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坚定了理想信念。李审计长以“学习党章实践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毕生的任务”为题,为署机关及派出审计局全体党员干部讲了党课。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也都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参观学习、在局域网和审计媒体上开设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的效果。三是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审计干部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廉洁从审的实践中;通过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使大家感悟到什么是“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河北省盐山县审计局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审计署高度重视,向全国审计机关发出通报,要求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以此为鉴,结合自身实际,普遍进行了反思,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纪律观念,并按审计署要求,在廉政建设上采取了相应措施。四是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审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系统开展了以家庭助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审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各级审计机关共向审计署报送征文406篇,其中有55篇获奖征文在《中国审计报》上刊登;有2589名审计干部家属以诗歌、警句、对联和书信等形式撰写了廉政寄语2860条。这些征文和廉政寄语,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广大审计干部廉洁从审、一心为公的高尚情操和亲人们的重托、信任、期望和恩爱之情。

    (二)积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力度。

    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主要做法: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是审计系统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并抓紧抓好。二是深入调研和总结经验,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大多数省区市审计厅(局)和特派办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并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环节,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并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构建审计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从2006年开始,各级审计机关都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6号令。审计署还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四是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实行外勤经费自理的地方审计机关数量有新的增加,推行送达审计和计算机联网审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署办公厅还提出了规范特派办提供广告信息问题的意见。许多地方审计机关和特派办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规范、监督、约束审计行为和审计权力运行的新方式。有的采取由审计机关财务统一结算审计组的审计费用,切断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直接经济往来;有的对审计项目实行抽查复审制度,检查审计组的审计质量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有的着力抓好开门审计和透明管理,加强内外部监督,落实政务公开;有的在审计工作中引进竞争机制,探索实行主审招投标制,实现了权责并重;有的审计机关尝试审计权力“四分离”的改革,改变以往由某一部门或某几个人对审计项目一包到底的审计模式,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以审谋私问题的发生。五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大竞争上岗和干部交流力度,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6年,署机关及特派办共有220名干部参加了处级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任用处级干部的比例达100%;有74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轮换。许多地方审计机关在这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署还改进了特派办和派出审计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健全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促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起到了良好作用。为加强对特派办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署党组决定向特派办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目前已有14名纪检组长配备到位。署党组还制定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此外,上级审计机关还加强了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对审计机关的13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三)大力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努力维护和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署党组高度重视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审计署分四片召开了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在审计质量、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加强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并下发了关于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各级审计机关立即行动起来,普遍开展了财务自查和清理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审计署还召开了特派办成立20周年座谈会,总结了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明确了特派办建设达到新水平的八个方面主要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和保持了审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提高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地方审计机关和特派办还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全国审计机关有1240个单位参加了行风评议活动,绝大多数排名比较靠前,其中进入前三名的196个。有1024个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

    (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审计署制定了《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李金华审计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署机关及派出机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各特派办和有经营活动的署直属事业单位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并加强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大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从管理上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位。五是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严肃查处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一批涉及商业贿赂案件。据初步统计,2006年,审计署查结商业贿赂案件2件,涉及5个单位、55人。其中45人受到行政处罚、10人受到刑事处理,涉案金额1775万元港币及14万元人民币。目前,正在查处的案件9件,涉及20个单位、16人,涉案金额895万元人民币及100万元股份。准备查处的案件3件,涉及3个单位、5人,涉案金额879万元。

    (五)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署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李金华审计长多次阅批重要群众来信,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举报反映的问题,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各级审计机关共收到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群众来信来访1317件(次);经初步核实的557件。一些违反纪律的人员被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对盐山县审计局审计组违反审计纪律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降级、记大过处分。

    审计机关信访举报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改进工作方法,通过整合资源,强化联合办理信访接访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较好地为审计一线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又在化解不和谐因素、缓解政府和社会的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06年,审计署举报中心共接收处理群众来信8000件,从互联网接收电子邮件1200多件,处理咨询举报电话1300件次,接待来署上访群众409批、1670人次。根据2件内容翔实、线索清晰的群众举报,署领导批准增调了审计调查计划;有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来信,为安排2006年的审计计划提供了重要参考。在落实群众举报过程中,向纪检监察和公安、司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8件,还有4件通过《审计要情》和《重要信息要目》向国务院反映了相关重要情况,促进了审计线索向审计成果的转化。

    (六)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13.7万个单位,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874亿元,查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32亿元,促进增收节支492亿元,促使被审计单位健全规章制度5052个(项),已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480件。共对35千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问题金额162亿元;涉嫌个人经济问题金额2.8亿元;审计后,有138名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和300多名其他人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建立或健全了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审计署进一步完善了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协调会商机制,建立了与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要审计情况沟通交流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使审计监督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明显增强。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中央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要求,加强了涉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教育、医疗卫生、移民、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救灾、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方面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注意揭露并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移送了一批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总的看,全国审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是好的。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审计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有些审计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不少模糊认识。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主要领导对“廉政建设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的认识不够深刻,对消极腐败之风的影响估计不足,对始终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决心不大,对维护审计机关整体形象的责任感不强。因而,“盲目乐观”、“麻痹思想”、“相互攀比”、“廉政吃亏”等模糊认识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思想障碍的存在容易使人丧失警觉,产生松懈厌烦情绪,导致廉政风险加大,对整个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危害很大。

    二是少数审计人员不顾三令五申违反审计纪律,严重损害审计机关的形象。有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仍然存在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礼品、纪念品等问题;有的在被审计单位吃、拿、卡、要和报销个人费用;有的已实行外勤经费自理的审计组在安排住宿和就餐时接受被审计单位经费补贴;有些没有实行外勤经费自理的单位缺少有效防范审计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措施;有的滥用职权,截留审计罚没款,违规收取费用并设立“小金库”;有的为会计师事务所承揽业务,从中获取中介费、好处费;有的以审谋私,与被审计单位搞交易,甚至通风报信,出谋划策;有的向被审计对象提出一些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和人员身上,但必须充分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高度重视。

    三是有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抓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不到位,要求不严格,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有的不调查研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应当重视的问题心中无数;有的要求不严格,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不认真处理和解决;有的只停留在一般要求和号召上,缺乏抓落实的有力措施,制定的制度也不认真执行,流于形式。

    四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工作进展不平衡,还需下大力气抓紧抓实。一些单位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甚至没有开展这项工作;有些单位抓这项工作缺乏计划性,随意性较大,工作任务部署比较空泛,不利于责任分解和抓落实;有的制度建设系统性、操作性不强,特别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薄弱环节和漏洞。

    上述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在听取审计署工作汇报时,温家宝总理对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厚望。他指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承担着很大的责任,人民信任审计机关,把重任交给审计机关,同时也关注着审计机关,这就需要严格要求。他要求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审计机关要履行好神圣职责,就必须正视问题,永不懈怠,不辱使命,以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职能作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一)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组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这项建设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要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审的思想道德基础,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审计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要按照审计署《2007年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提出的三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干部培训教育要列入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要进行廉政谈话。要建立符合审计组工作特点的廉政教育制度,组织编写《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汇编审计系统正反典型宣传教育材料。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形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凡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要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署将对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开展一次申报登记。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不允许对自己的亲属搞特殊照顾,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要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要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和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带头严格执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这里,我还要代表审计署党组强调几个问题。一是要大力节省机关开支,建设节约型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各项经费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各种开支进行严格的核算管理,精打细算,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资源的使用效益。二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署领导和署机关各单位以及署派出机构要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和有关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的规定。地方审计机关要予以支持、配合,不得违反规定安排接待。署领导下基层,除地方政府按规定安排必要的接待外,地方审计机关和特派办不要再安排宴请,公务活动要轻车简从。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到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公务活动以及年节、会议等,不得收受土特产品和贵重纪念品。下级审计机关不得用公款向上级审计机关干部请客送礼。审计署领导和机关各司局要带头做到这一要求。

    (二)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要紧紧围绕审计监督权、财务管理权和人事管理权的正确行使,努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不断完善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署要积极推动《审计法实施条例》和《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出台。要建立科学的审计计划管理体制,对审计项目计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完善三级复核、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等制度,严格依法实施审计和处理处罚,确保审计处理处罚事项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在积极推行电子计算机联网审计和送达审计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审计外勤经费自理,从机制上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倡导对审计组外勤经费开支由审计机关财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直接结算,以及对审计组的审计质量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由审计机关派人进行专项抽查等做法,加大对审计组及审计现场的廉政监督力度。要通过合理界定审计责任,探索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做到既要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防止审计实施和处理处罚过程的随意性,避免执法不公和不能廉洁从审问题的发生,又能保护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避免承担无限的审计风险责任。要健全和完善审计处理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被审计单位申请听证、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防止滥用审计权力。要积极探索建立审计权力运行的内部相互制约监督新机制,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提高外部监督的有效性,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强化内部控制,避免损失浪费。要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基本建设、承揽广告、报刊和图书发行等方面,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推行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对基建、采购、职工住房和生活福利、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等重要事项,要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要把纪检监察机构或人员参与监督的要求,通过制度落到实处。

    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认真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坚持和完善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把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力强、靠得住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使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干部交流制度,特别是对重要关键岗位的干部,包括审计业务部门的干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审计署将出台有关规定,规范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审计署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改进工作;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按规定程序征求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署机关要继续坚持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为主要方式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公开、平等、公正、择优;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审计机关可推行审计项目招标制和审计组长竞争上岗制度,优化审计组人才组合,促进审计权责一致。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督促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防止重大事项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决策一定要有记录。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监督。审计署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巡察工作制度,组织对特派办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检查司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审计权力运行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二是抓紧配齐署党组派驻特派办的纪检组长,并出台纪检组长工作规则。署党组一方面要加强对纪检组长的领导和工作支持,一方面要督促纪检组长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失职的,要视情况追究责任。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支持派驻纪检组长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三是要逐步完善对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并逐步实行任中审计。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温家宝总理指出:审计机关是查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和案件的,首先自身要正,自身要严。只有自身正、自身严,才能严格审计。我们要以坚决的态度,贯彻落实温总理的指示以及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审计署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座谈会的精神,坚持“内抓机关管理,外抓审计纪律”,以提高审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推进创新,促进审计机关运转和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领会署领导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良好作风,把座谈会提出的四项要求落到实处。

    署机关及特派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要按照《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机关财务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做好财务自查工作,如期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的财务检查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财务检查任务;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

    要巩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并建章立制,强化监督,逐步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一是已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和廉政纪律监督措施,严防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和手段侵占被审计单位利益问题的发生。二是尚未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审计机关,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尽可能实行经费自理;另一方面要总结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针对易发问题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修订相关的审计廉政纪律规定,并严格遵守。三是要以加强审计组和审计现场廉政监督为重点,抓好审计纪律的落实。要按照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审计组廉政责任的具体规定并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要坚持和完善审计纪律公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和登记备案、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审计回访、廉政责任追究等制度。廉政监督要讲求实效,注重建立或完善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制,避免审计人员由轻微的违规行为变为严重违纪。四是要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堵塞漏洞。要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审计项目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有偿审计,绝对禁止以介绍社会审计业务等方式牟取佣金、回扣、返还等不正当收入。因审计工作需要,将计划内审计项目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审计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审计的,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授权审计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督促被授权的审计机关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发现违纪行为的要立即纠正,需要通报的应及时通报;发现以审计权力谋私利的问题,上级审计机关要暂停对其授权并责令限期整改。五是对违反审计纪律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下半年,审计署要对执行审计纪律的情况开展一次专题检查调研,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审计纪律相关规定的意见与建议。

    (五)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审计署受理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举报,要按照整合信息、分级负责、分类办理、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同时,建立信访举报工作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在互联网和审计署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廉政举报信箱,进一步畅通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反映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渠道。

    这里,受署党组委托,我还要特别讲一讲做好审计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不仅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七大,明年将举办奥运会,确保社会稳定显得更为重要。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确定,今年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积极深入地开展这项活动,做到排查化解工作“三到位”:首先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稳定大局具有重要作用,广大审计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要明确排查化解的具体要求,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考核;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履行好处理信访举报事项的职责,形成“大信访”的良好格局。第三是问题解决要到位。对审计机关外部人员反映社会各领域内的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要认真核查;对审计机关内部人员反映的不良风气或违反审计纪律等问题既要妥善处理,还要查找产生问题的相关原因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些问题不能就事论事,仅仅从表面上看存在与否,而是要举一反三,从管理上、作风上以及其他方面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理清头绪、理顺情绪、化解症结,消除不和谐因素,把坏事变成好事。为更好地化解内部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署党组强调:一是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要前移。不要等到事情已经发生再去亡羊补牢,而是要把工作做到前头,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从被动处理信访举报事项,转向主动分析查找和化解矛盾纠纷上来,尽可能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二是基础工作要强化。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审计干部的工作机制,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意见中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产生的原因,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审计监督权、组织人事权、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要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和审计纪律的严肃性,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能姑息迁就和置之不理。同时,要从关心爱护审计干部出发,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要教育审计人员正确处理和把握与被审计对象的关系,既要以良好作风与其进行工作交往,又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行为,严守保密纪律。要预防被审计对象的拉拢。查办案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要建立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要结合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依法审计的过程中。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实施纲要》提出强化审计监督要求的重要意义,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为反腐倡廉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

    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加强对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的审计工作;继续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的案件;在审计中,严肃查处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

    审计署将按照中央纪委部署的2007年反腐倡廉分工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规范津贴补贴等工作,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党纪国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的案件。要特别注意查处违规发放、核销贷款,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等方面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严肃查处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行为。三是受有关方面的委托,继续开展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组织好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署将按照中央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分工意见,把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司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司局级领导专门负责所承担的任务,并分别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

    地方审计机关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部署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这里着重强调两点:一是中央纪委为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部署了任务分工。李金华审计长对此已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对完善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提出了要求。地方审计机关一定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相关工作。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对此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指导。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也对此项工作专门提出了要求。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中央五部委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审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审计业务建设、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和李审计长讲话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理顺审计机关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关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做好审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共同责任。审计机关要主动理顺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和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审计机关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对此,审计署和驻署纪检组、监察局要为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作出表率。署党组派驻的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主动协助驻在单位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做好纪检工作的路子。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并针对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向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解决的建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执纪水平。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下大力气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上半年,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举办一期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和新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及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地方特点,积极开展对地、市、县级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派驻或审计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既要秉公执纪,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又要关心爱护审计干部,支持和保护他们依法审计的积极性,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也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依法依纪查办案件、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监督。

    同志们,回首过去,我们感到充实而欣慰;展望未来,我们深知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地做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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