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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7-8-22 来源:admin 浏览:    字号: [ ]
    
[ 作者:俞国庆 | 转贴自:中国审计报 | 点击数:435 | 更新时间:2006-9-29 | 文章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

 

  中国审计报讯   日前,审计署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员学习培训的意见》,以进一步搞好党员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意见》明确提出,党员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领导讲话和重大会议精神;党的优良传统和英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宏观经济知识、审计业务知识和技能;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等其他方面的知识。

 

  《意见》要求注重学习培训方法。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二是加强个人自学,不断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完善党校培训制度。每年分两期选派司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直属班学习,力争达到中央提出的五年对处级党员干部轮训一遍的要求。同时,通过多种渠道,推荐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组织的培训,为更多的党员干部提供接受系统教育的机会。四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每年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定期组织支部委员培训。五是建立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

 

  《意见》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学习培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俞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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