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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处  
         研究制订自治区审计项目审理、复核和评比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对自治区审计厅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意见等文书进行复核;对全区审计机关的优秀审计项目进行组织评比;对全区审计机关审理业务进行检查指导;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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