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华审计长在2004年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是继2000年南京计算机审计展示会以来,又一次专题研究计算机审计的会议。会议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信息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中国科技大学的领导和专家,先后作了精彩的发言,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是对我们近几年工作的肯定,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带来很多的启发与思考。在此,我代表署党组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家义同志在会议开始时作了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这几年的工作,提出了今后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署机关、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的部分代表,也作了大会发言,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展示了计算机审计应用的成果。总的看,这次会议开得十分必要,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对全国审计信息化建设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下面利用这个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一)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加大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力度 目前,我国审计工作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审计工作面临的主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传统的思维方式、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当前“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寻求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阶段,要加快审计事业发展,实现审计工作现代化,必须不断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是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大背景下起步和发展起来的,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具体行动。审计信息化必须适应国家电子政务发展的形势要求,这不仅仅是个审计技术方法问题,它还将对整个审计工作的方式、程序、质量和管理,乃至审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和自身素质带来重大影响,它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我们能不能在这场革命中掌握主动权,直接关系到今后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各级审计机关要从未来审计事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下大气力,把审计信息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具备基本的物质条件之后,能否尽快培养一批既精通审计业务,又掌握计算机技术、具有信息化思维的审计人才,就成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今后几年,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大培训力度,建立一支适应审计信息化需要的人才队伍。具体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切实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过去讲,审计人员不掌握计算机技术就将失去审计的资格。现在看来要增加一句话,就是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不了解信息技术也将失去指挥的资格。二是大力加强计算机审计的教育培训,调整知识结构,培养复合型审计专业技术人才。要把普及性学习、骨干培训与高级人才的培养相互结合,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较高、梯次健全、适应工作发展要求的审计干部队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以自学为主,通过统一考试予以确认;审计工作中急需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要通过抓好骨干培训的方法予以解决,发挥好骨干对审计工作和对其他人员的带动幅射作用;要有针对性地抓好部分高级人才的培养,造就一定数量的、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各种现代审计技术方法的高层次、高技能审计专业人才。三是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从干部培养上鼓励学习计算机技术,逐步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工作机制。实践证明,计算机审计人才要靠审计机关自己培养,审计机关领导一定要给年轻人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在培训上下足功夫。从审计事业发展的长远考虑,今后要让一批掌握信息技术的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 (二)突出应用,注重创新,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审计信息化建设只有与丰富的审计实务相结合,在审计实践中开花结果,它才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的根本价值和终极目的才能体现出来,也才能说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效。我们的眼光不能局限于办公自动化,不能把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放在审计机关内部的管理上,而是重在审计运用,坚持在运用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因此,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物质基础和各项研究成果,高度重视计算机在审计实务中的应用,推进计算机审计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安排,立足于从较高层次上组织开发和建立审计实施系统,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水平开发。计算机在审计管理中的应用,要把重点放在审计信息的管理和使用上,促进信息集合,形成共享,并为审计决策、审计实施形成有力的信息支撑。一方面,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分层次的审计数据库,包括宏观经济、法律法规、审计对象、审计结果、人力资源和审计专家经验等信息。同时,要依靠有效的网络,分层次地形成信息共享。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计划管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的整合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等,都会依赖这个平台方便有效地展开。另一方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对象和特点,大力推广运用比较成熟的审计软件,最大限度地发挥现已基本成熟审计软件的作用。同时,还要积极探索,不断开发出新的和实用性强的审计软件。要通过计算机审计软件的不断运用、完善和开发,促进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加速实现审计工作科学化。 (三)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努力加强计算机基础设施建设 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增加投入,添置了一些必要的设备,审计信息化建设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物质基础。应当说,现在绝大多数省都已经消灭了“无微机审计局”,有些中心城市和省级审计机关,局域网建设和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贯彻落实审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为突破口,积极创造条件,继续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纳入地方电子政务建设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在这次会议上,湖北省老河口市审计局介绍了他们的做法。他们那种“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不买汽车买电脑,不要补贴要培训,一门心思推进计算机审计的精神尤为可贵。四年来,他们通过开展“全员普及、培养骨干、造就‘小专家'”的分层分类培训,培养“内脑”,既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计算机应用人才队伍,又克服了基层审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活”的突出问题,解决了人才“瓶颈”问题。现在看,他们的联网审计试点的确改变了审计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次联网,重复使用”,使审计周期缩短三分之二以上,审计覆盖面比两年前扩大了15倍,不但实现了资源共享,而且规避了重复审计。这些都让人感到欣慰,体现了他们不畏艰难、吃得了苦、舍得投入、下得功夫的精神风貌,值得全国审计系统认真学习,积极借鉴。 (四)心怀大局,加强合作,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工作 当前,审计信息化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信息化建设在地区之间、层级之间发展不平衡,审计系统内外信息共享程度低,统筹规划和协调不够,低层次重复开发的现象比较突出等等。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广大审计干部,特别是审计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全局观点,增强大局意识,把审计信息化建设置于整个国家和地区、部门及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大局中加以考虑,切实加强审计系统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系统、科研教学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学习和利用他人的成果。这就是说,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不仅要从审计系统自身的需求出发,还要努力服从整个国家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充分利用好审计系统现有的信息化成果与资源。各级审计机关要服从全国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整个“金审工程”的统一安排,杜绝重复建设,防止资金浪费,确保工程质量。因此,特别需要提倡协作精神和相互学习。审计信息化搞得比较早和比较好的部门、单位,在整合业务流程、改革业务思路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也经历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有过失败的教训,值得大家认真去总结、学习和借鉴。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不仅要在审计系统内部加强交流、学习和借鉴,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科研教学机构的联系,积极借用他们的人才和成果,学习他们的经验,把审计信息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总之,希望大家根据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审计信息化建设现状,总结经验,找准差距,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认真改进。各级审计机关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既要坚持全国审计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又要提倡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全局来带动局部,以局部来推动全局,既要坚持和发扬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要结合实际,不断进行新的实践、新的创造,积极有效地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发展。 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今年6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总理的讲话,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理还特别指出,要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直属机构要带头遵守审计法,对审计署在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这既是对审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署党组及时学习传达了家宝总理的讲话,并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领会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加强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全心全意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其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界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从而带动全社会尊重、遵守和维护法律,让广大公民参与监督、参与决策,使政府行为公开、公正、公平,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80%以上的法律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是由政府行政机关来执行的。因此,依法行政的核心实际上就是规范行政权力,把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法制化、规范化。 (二)审计机关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企职责不分,政府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严格行政执法是关键,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是根本保障。审计机关是政府行政监督体系中的重要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应当而且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严谨的方法,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第一,按照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于政府部门来讲,依法行政的第一要求是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首要一条就是要按照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假如这个职责履行不到位,必然会造成审计监督的缺位或失职。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必须始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当前要重点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二是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主要揭露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从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提高监督的实效。从本质上讲,现代审计是国家民主与法制的产物,又是推动国家民主和法制的重要工具。通过强化审计监督,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使政府部门权力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加强管理,使政府行为更加有效,特别是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更加有效;促进政府行为公开透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职权法定”,法律一方面赋予行政机关以权力,同时也规定了这种行政权力的边界。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必须严格守法,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范围内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为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审计署近年来发布了20多部审计准则和规章,对审计工作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审计署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把审计项目全过程纳入质量控制与监督的视野,不仅规定了审计工作各主要环节的目标、程序和要求,而且明确了各个环节的相应责任,为有效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从上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很不错。应当不断总结完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下去。 第三,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自觉遵纪守法,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起码要求。政府机关不仅肩负行政执法的职责,还要充当遵纪守法的模范,这是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只有做到管理健全、行为规范,政府部门才能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为行政执法行为赢得更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就需要我们不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还要牢固树立行政法人观念和公民意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严格遵守和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高效和优质的服务。审计机关不仅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审计法,还要严格执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严格内部管理。一是要坚持“内抓管理,外抓八条”。所谓“内抓管理”,就是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所谓“外抓八条”,就是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坚决割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二是审计工作要坚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最近在修订审计法过程中,我们提出拟增加一个专门机构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的条款,从而将审计机关也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三是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开展长期有效的普法学法教育活动。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审计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自觉转变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要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高度,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求真务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提高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三、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落实五年规划,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与往年相比,又有了新的发展。今年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对审计工作予以肯定,并强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要“认真整改,汲取教训,对违法违纪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审计报告讲原则、不讲面子,一次比一次好,一次比一次深刻,针对性更强,对问题的把握更准确,解决问题的力度更大。”审计情况对外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地方预算执行审计也取得了新的发展。各省的预算执行审计实施阶段基本结束,有的已完成了向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从了解的情况看,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注重在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围绕中心更加紧密。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开展工作,注重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宏观政策执行的问题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审计力度更强,揭露问题更深。特别是对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力度,比往年明显加大,报告不仅揭露了许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而且直接反映了国家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体制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审计署将审计结果如实向国务院做了报告,国务院支持审计机关全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情况。三是“两个报告”的水平有进一步提高。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两个报告”立意比较新、层次比较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深入研究提炼审计成果,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报告对外公开后,社会各界对审计署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依法审计,依法揭露问题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并由此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回顾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的实施和报告的形成过程,我们最突出的感受可以概括为五句话:领导支持、难度不小、据理力争、反响强烈、任重道远。所谓“领导支持”,即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总理亲自过问,给予大力支持,除个别比较敏感的问题外,基本上原汁原味,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态度是坚决、明确的,对审计工作是重视、支持的。所谓“难度不小”,即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出台也不容易,来自各方面的阻力也还是存在的,从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少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同志对审计工作仍存在一些不理解、不支持的地方。另一方面,各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越来越高了。所谓“据理力争”,即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一定要有勇气,敢于坚持原则,克服困难。审计机关只有自觉站在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坚持依法审计,如实揭露问题,才能推进审计工作。所谓“反响强烈”,今年的报告公布之后,各方面反响非常强烈,这说明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越来越关注,说明了广大老百姓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对党中央、国务院充满信心和希望,反映了中国广大民众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强烈愿望,这是我们不断加强审计工作最坚实的社会基础。所谓“任重道远”,即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今后的审计工作压力很大,要求我们必须毫不懈怠地坚持依法审计,推进依法行政。总之,从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得到的最基本启示就是,依法审计,依法揭露问题,从推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高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审计机关最根本、最重要的职能,也是审计工作必须牢固坚持的基本原则。 今年以来的审计工作情况表明,贯彻落实五年规划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应当用“两分法”来看待当前的审计工作,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审计工作的大环境是有利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空间。第二,我们的审计队伍是有战斗力的。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效果,首先要归功于广大审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敢于和善于依法揭露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第三,审计法规在逐步完善。审计法的修订已进入实施阶段,这次修订必将对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起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第四,审计的社会形象是好的。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支持程度不断加强,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基础很好。第五,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依法揭露问题的态度总的来说是比较理性的,能够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以上这些构成了我们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十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面临的压力和挑战。第一,社会期望值越来越高,审计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改进工作,强化监督,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审计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看到我们存在的不足,看到我们肩上的担子,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第二,随着审计力度、公开披露力度的不断加大,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也会越来越大,对我们能否坚持依法审计提出了挑战。第三,从我们工作自身来检查,还有许多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落实五年规划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面对当前形势,今后的审计工作如何开展?我想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做好审计工作的信心 十六大报告提出,“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能自立于民族之林。”同样,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机关没有振奋的精神,也不可能蓬勃持久地发展。特别是在当前贯彻落实五年规划、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在这样一个时期,审计工作中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有时还可能会表现得比较尖锐,这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我们既不能回避矛盾,也不必大惊小怪,关键是我们自身要站稳脚跟,正确对待,妥善处理。首先,要在广大审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立和保持一种昂扬的“审计精神”。审计精神的实质是一种法治精神,就是要牢固坚持依法审计的精神,敢于坚持原则,敢于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敢于维护法律尊严,敢于如实揭露和处理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做到了这一点,审计工作就会立于不败之地,推进审计事业发展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基本的动力。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注意讲究工作方法,对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信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不断推进,随着审计力度的不断加强和审计影响的不断扩大,审计工作的环境及各方面的条件一定会越来越好。我们没有理由气馁,没有理由畏缩不前。我们要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不断加快这一进程的实现。另一方面,要善于做好细致扎实的解释和说明工作。在很多原则问题上,必须据理力争。所谓据理力争,就是我们做的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要合理合法,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总是主动的、理直气壮的、立于不败之地的,因而也是要坚持的。审计与被审计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从“对立”的一方面来看,事事都协调一致有时是不可能的,但毕竟我们还有“统一”的一面,统一的基础就是既讲“法”,又合理。在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这方面,是非曲直是掺不得半点虚假的,公道自在人心。只要我们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各种问题和矛盾最终都会迎刃而解。因此,希望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同志都能敢于和善于依法审计,既要看到工作发展、形势有利的一面,自我加压,毫不懈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又要正视问题、重视矛盾,积极主动地去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关于审计机关的职责,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得十分明确,就是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因此,全面履行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对审计机关至少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保证国有资产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二是检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加强管理;三是审计工作本身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宏观管理作用,提升审计成果的利用层次。 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是审计机关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必然要求。因此,要继续把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大这方面的审计力度,促进政府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这也是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第一步,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基础。这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好,该查处的问题未得到充分有效的揭露和查处,是审计机关最大的失职,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同时,要积极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检查评价,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在这方面,一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多种有效的实现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效益审计的探索。按照年初的部署,审计署和省级审计机关下半年都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项目开展效益审计试点,逐步迈出步子,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并从明年开始把效益审计纳入年度项目计划,不断扩大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开展独立的效益审计的地方,也要注意结合真实合法性审计,检查和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方面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揭露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效益不高的问题,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揭露和反映出来的。总之,必须按照五年规划的要求,不断地探索效益审计,积极主动地在这方面发挥作用。 大力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化。如实揭露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审计监督的基本职责之一。它主要包括:如实全面地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按照政府的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据了解,现在有的地方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敢如实向政府报告,许多重大问题没有写入审计结果报告,自己先内部消化了,这是严重失职。在如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问题上,决定权主要在政府,但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来说,审计机关有责任把有关情况向政府领导汇报清楚,帮助领导作出决策,力争将全部情况向人大报告。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别人还没说话,我们自己先怕了,对一些问题隐瞒不报,或者虽然报告了,但没有把其中的利害、严重程度向领导汇报清楚。前不久,中央电视台“央视论坛”做了一期节目,题目叫“审计风暴为何只在上边刮”,其中的许多分析很有道理,值得我们深思。对于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来说,不能自觉地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据理力争,就是失职。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行为公开和透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工作本身逐步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现在审计面临一个问题,一些被审计单位提出来:审计署在向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为什么偏偏点我,不点别人?我还有很多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什么不全面反映?这些问题反映了我们的工作确实是有缺陷的。这些问题涉及到审计工作本身的公开、公平、公正。再一个,同样的问题对不同的单位处理是不是一样的?人们怎么知道一样不一样?唯一的办法只有公开。审计报告的对外公开,是督促、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公开之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只要被审计单位认为事实有出入、定性不准确,都要认真去思考,认真去研究,认真去核实。加速审计报告的公告对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是非常必要的。我希望被审计单位与我们“较真”,这样使得我们出来的报告,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准确的。审计报告要多采用写实的办法,怎么回事就是怎么回事,不要加一些不适当的副词,戴一些不准确的帽子。总之,推进审计公告制度,将对审计机关造成很大的压力。我觉得这个压力是好事,可以推动我们提高审计质量,推动审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最能保证审计质量的是审计对象。他们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最主要的力量。审计署继去年非典资金审计结果公告之后,今年又公告了教育经费和扶贫资金的审计调查结果,从下半年起,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告的力度,逐步形成一项经常化的制度,力争尽快做到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地方审计机关也要逐步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今后的审计工作,要逐步做到“以公告为原则,以不公告为例外”,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作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注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这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但一直也未能很好地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以往我们过多地在审计结果层面上强调宏观分析,而没有将宏观把握的思路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其实,揭示宏观问题,分析宏观情况,促进宏观问题的解决,也是审计监督的基本职责之一。过去我曾反复强调,审计人员在审计中一定要搞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这四个问题,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今后,在安排审计工作时,要善于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抓住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和其他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从宏观入手来确定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注重发现和揭示宏观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计结束后,对审计情况要善于进行宏观分析和总体评价,既要揭露典型案件,又要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如不引起注意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等等,尤其要及早揭示一些带有苗头性的问题。这样的审计结果,对党委政府,对社会各界才更具有参考价值,审计监督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发挥作用。 (三)规范审计行为,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推动审计事业发展,最终还是靠过硬的审计质量作保证。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和揭露问题的力度都比往年加大,各有关方面的认识和反映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或听到明显地指责我们在审计事实、定性上有问题的,这说明我们的审计质量还是比较高的,做到了这一点,揭露也好,公开也罢,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对审计工作来说,都是“双刃剑”,要求我们的审计质量必须经得起检验。因此,首先要教育我们的审计干部,在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都要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把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其次,要严格依法办事。审计程序要合法,审计行为要规范。不仅要遵守审计方面的法律和规章,还要遵守其他各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这方面必须保证不出问题。第三,要切实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发布后,各地认真学习,积极落实。目前,审计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机构已在项目实施中全面贯彻这一办法,许多地方审计机关也从实际出发,开始执行这个办法。通过贯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了审计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规范了审计行为,减少了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的作用。今后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落实。要强调审计质量的全程控制,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确保审计方案可靠,审计过程规范,审计取证细致扎实,交换意见客观全面,审计处理实事求是。各单位还要注意及时搜集和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办法,增强可操作性。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点,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和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当然,总体来说,这些年审计机关的廉政方面没有太大的问题,或者说总体上是好的。但也不可盲目乐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是依然存在的。如在审计和处理过程中,照顾关系、不讲原则,甚至讲条件,相互获利的事也是存在的;个别审计人员利用审计工作谋取一些私利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有的审计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罚没收入、取得分成上,因而大事化小,私下处理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的;还有个别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跟事务所在利益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此等等都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现在还有一种现象,同样是审计机关或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有的工作成效显著,有的业绩平平。这是水平问题、环境问题,还是其他问题,我一直是百思而不得其解。今天我在这里提出来,也请大家共同思考。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审计质量,审计工作必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发展,审计事业一定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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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信息办) 2006-02-21 2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