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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盟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局、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厅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08〕83号)精神,2008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应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评审材料要按当地人事部门的要求上报,由当地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直属单位、内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自治区审计厅人事教育处。上报时间截止为2008年6月10日。
二、凡符合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要详细、准确地提交下列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送审材料目录单》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三)连续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六)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要求,提供反映本人任职以来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取得的成果及奖励证书、证明、鉴定书;代表本人实际水平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任现职以来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八)《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粘贴近期免冠标准二寸正面照片一张),另交一张;
(九)《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五份;
(十)申报人员学历和资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7年底;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5月底。
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以外,其它材料按目录顺序连同目录单一并装订成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所有专业技术评审表、花名册、附件等一律使用A4纸,《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律使用A3纸。
各种表格可向当地人事部门索取,自治区各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单位、社会审计单位,可到自治区人事厅专家管理处索取。
三、破格申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继续教育要求条件
(一)破格申报评审者,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人发〔2008〕83号文件规定,提交破格评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职称外语,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办理。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者,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要求办理。
(四)继续教育要求,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人发〔2008〕83号文件办理。
四、填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二)填报学历,应以国家和自治区承认的学历为准。
(三)填报个人简历,须与本人档案记载相符。
(四)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五)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著作,要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
五、办事机构: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赵玉威、李晓荣、白小龙。联系电话:(0471)6634889、6634836。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